商标注册要趁早-“洪荒之力”被抢注
作者:网络 | 发布时间:2025-12-302016里约奥运会中国游泳女选手傅园慧赛后接受央视采访时,记者问她今天这个状态有没有保留实力,她直接讲:哇!我没有保留,我用了洪荒之力了!这是我历史最好成绩了!傅园慧不经意间的一个“洪荒之力”在网络上迅速爆红,自此,“洪荒之力”一词与相应“表情包”在网络上迅速爆红,到处都是各种不同“洪荒之力”的演绎版本。
不久就有媒体曝出河北保定音乐人王庆宇将“洪荒之力”抢注成商标。报道称商标申请涉及四大类:维生素制剂、药物饮料、药酒、医用麦乳精饮料等功能饮料;鱼肉制食品、水果罐头等;游戏机、玩具、锻炼身体器械、拳击手套等体育用品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音乐制作、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等项目。
这个新闻出来之后网友对此事意见不一,有人认为王庆宇这样做很机制,有商业头脑,懂得把握商机,发掘了商标背后的潜在价值,但是也有人认为网上有观点认为该音乐人做得非常不厚道。认为直接就把对奥运健儿捧红的一个词语来注册商标,王庆宇这种做法属于坐享其成。
但是小编认为,“洪荒之力”本身符合商标法注册的规定,音乐人王庆宇正是发现了商标背后的潜在价值,并具有很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所以才会在第一时间能够把这个网络红词注册为商标,来进行保护,后期使用。
商标注册成功之后,商标所有人也许并不会因为拥有这个商标而赚取巨大的利润,最重要的是能够意识到产权保护的重要性,随之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,人们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会越来越强。
“洪荒之力”这个词语在刚红及网络初期,王庆宇就能想到用商标注册的方法来保护这个词语,一方面表现了人们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,另一方面这件事情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,大家没有必要带上道德的枷锁去评判这件事情。所以不管是商标还是专利,在确定好之后一定要抓紧注册,这样首先一方面是为了能满足自己使用的需求,另一方面也能避免自己在后期使用时侵犯他人的权利。










